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了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现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以下几项措施,以实施“劳社部发2008 3号”文件精神,为广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者提供参考指南。
一、明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标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和改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通过改革,将更加注重公平性、可持续性和创新性,同时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与医疗健康体系的对接,为居民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人身风险保障。
二、优化基金管理机制
要深化基金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金投资监督管理,对于提高收益率提出明确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金融风险。同时,要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让每一分钱都能被合理使用。
三、推动个人账户资金流转
要继续推进个人账户资金实名登记工作,加快实现跨地区资金流转,使得退休人员在不同地区之间自由转移自己的个人账户资金,便于个人的投资选择和生活安排。此外,还应鼓励建立多元化投资产品,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四、拓展覆盖范围扩大参与人数
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将农村居民纳入统一规划中,不断增加缴费人口规模,使更多的人群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这不仅有助于缓解城市就业压力,也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最终实现全面普遍覆盖。
五、提高服务效率增强公众满意度
要不断优化服务模式,比如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简化办事程序,大幅减少行政成本,同时加快办结速度。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极大地提升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民众对于便捷高效公共服务的期待,从而提高政府部门在民众中的信任度和评价度。
六、本次通知执行情况监测评估机制建立
本次通知将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测执行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报告。同时,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评估,如果发现违反规定或者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情况,将依法追责并适当调整相关责任人。在此过程中也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以保证政策的一致性和效果最大限度地达到预期目标。